武汉大学法学院
- 作品数:18,942 被引量:88,904H指数:86
- 相关作者:秦前红江国华莫洪宪秦天宝蔡守秋更多>>
- 相关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新疆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论生存权保障视域下自由财产的范围被引量:2
- 2023年
- 我国个人破产法中的自由财产制度的立法目标应该是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其保障界限不限于维持生命,还包含维护人格尊严。我国现阶段自由财产制度不保障发展权,可基于生存权保障目标为债务人保留职业用品和生产工具。“最低限度生活标准”的模糊性导致自由财产认定中债务人生存权与债权人债权相互抵牾。为化解二者间的冲突,个人破产立法可以借鉴执行豁免财产规则,明确列举自由财产的类型。立法层面可为自由财产设置必要性限制,个案中确认自由财产范围应遵循比例原则。债务人于破产程序中新取得财产可用于分配,其中未来收入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计算基准。
- 张善斌余江波
- 关键词:个人破产法自由财产生存权权利冲突
- 网络社会道德的普泛化及其法律规制被引量:3
- 2023年
- 在智能互联网时代,陌生人在智能算法工具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支持下被“熟人化”,需要道德来维护网络社会人际沟通的相互尊重与和谐稳定。这导致道德的普泛化:道德在功能分化社会作为特殊的沟通模式,借助互联网的普及,扩展到其他功能领域,从而盲目地以道德经验与道德标准来评判一切现象。道德的普泛化在网络社会超过了合理的限度,要求人们进行无底线的尊重与藐视,严重限制与威胁了个人自由与人格尊严。网络暴力现象正源于道德的普泛化。法律可以通过对基本权利的保障来限制道德的“去分化”,引导网络平台设计合理的选择框架“助推”多元化的道德选择,设立基本的隐私信息屏障来保留最低限度的物理生活空间,以及合理设置被遗忘权为改过自新提供机会。
- 伍德志
- 关键词:网络社会道德网络暴力
- 论注释法学派与冲突法的起源
- 本文基于冲突法形成的理论根源,试从历史的视域重新审视冲突法与注释法学派之间的理论渊源,以求客观地展现注释法学者们对冲突法理论的卓越贡献。
- 李建忠
- 关键词:冲突法法律适用
- 论环境法修改的要旨——环境正义的实现
- 《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已成为学界的热点话题,修改的具体内容在学者们看来也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为了更好实现环境法修改的目标,笔者在此从环境正义的角度进行论述。从环境正义的概念及历史渊源出发,阐明为何环境正义成为环境法修改...
- 李敏
-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环境正义法律修改
- 文献传递
-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检察应对
- 2022年
-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兼具民事权益和生产资料的双重属性。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公力和社会公益的代表,在对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进行独立法律监督上具有显著的优越性,不仅要综合运用公益诉讼的类型优势,针对具体案件选择适用民事、行政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而且要切实发挥检察监督的制度实效,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进一步引入大数据、数据挖掘等新兴信息技术,实现检察监督常态化、立体化。
- 刘亚禾
- 关键词:个人信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 美国的法律教育及其对我们的启示被引量:8
- 2000年
- 本文在简述美国法律教育历史的基础上,归纳出美国法律教育的主要特点;并用比较的方法揭示了我国现行法律教育的主要问题;最后对我国法律教育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
- 肖永平
- 关键词:法律教育教育改革
- 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权力制度
- 2002年
- 欧洲经货联盟源起于欧共体各主权国家的合意。在其权力制度中 ,政府间的财政主权合作与超国家机构独立行使货币主权并行不悖且彼此协调。但这种权力结构仍处于发展过程中 ,各成员国、欧共体 (多由其主要机构代表 )
- 李昕
- 关键词:欧洲经货联盟欧洲中央银行
- 疑罪从无与司法公正被引量:2
- 2005年
- 北京律师庞标状告“华北高速公路”一案,虽以一审败诉暂告一个段落,但有关高速公路该不该收费、该如何收费的争议,似乎并没受官司的影响而偃旗息鼓。高速公路的高水平收费和低水平服务成为舆论直指的话题。本次“大讲堂”请3位专家,以各自不同的学术背景,讨论这一话题,颇有见地。另外,继前几期刊登、讨论的有关“司法公正”问题,本期将再度给予关注。
- 刘明祥
- 关键词:疑罪从无司法公正冤案
- 试论胎儿利益民法保护立法例的选择被引量:10
- 2004年
- 胎儿作为自然人生命的初始阶段,是任何人都无法逾越的。胎儿的成长、发育状况直接影响着人类生命质量和一国国民素质。因此,自罗马法以来,各国都在法律上设定若干制度以保护胎儿利益。但在我国,除继承法第28条对胎儿权益有所涉及外,法律几乎是一片空白。那么,未来中国的民事立法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胎儿利益既是一重大理论问题,又是一重大现实问题。如果要对胎儿利益保护进行立法,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立法例的选择问题。但是,传统的民事权利能力理论使得无论采取何种立法例都会面临逻辑上难以周延的尴尬。因此,应当抛弃之以建立现代的民事主体制度。
- 刘红斌
- 关键词:胎儿民事权利能力民事主体
- 宪法学如何因应21世纪的挑战——中青年学者笔谈宪法学的现状与前景被引量:1
- 1998年
- 宪法学如何因应21世纪的挑战———中青年学者笔谈宪法学的现状与前景编者前言: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构想,是我国法学界今后数十年内要直接面对的最大、最根本性的课题,对于法学工作者来说,这一课题就代表着日益逼近的新世纪的挑...
- 周永坤蔡定剑张少瑜韩大元秦前红戚渊赵世义王磊齐延平苗连营康健任进刘茂林郝铁川童之伟
- 关键词:宪法学宪法规范中青年学者法治国家宪法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