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BFX081)
- 作品数:9 被引量:37H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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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民事间接执行制度研究——兼论民事间接执行补充性理论被引量:14
- 2010年
- 德国民事诉讼制度对民事间接执行的适用范围与实施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强调对债务人宪法上自由权、平等权和正当程序的保障,并形成了"一请求权一执行方法"和"间接执行补充性"的理论原则。但随着人权保障内容的更新,执行理念的转变,间接执行的适用范围得到了扩张。法院应根据适切原则、损害最小原则及均衡原则裁量选择执行方法,针对个别具体执行事件的特性需要,选用一种或并用二种执行方法为最适切执行。
- 孔令章
- 英国民事间接强制执行制度的基本理论思想被引量:3
- 2011年
- 英国民事间接强制执行制度的立法模式较为特殊,受到遵从先例原则、涉及特定事项的立法模式以及经验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深刻影响;英国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民事间接强制执行措施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由于和"藐视法院"牵连在一起,英国的民事间接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更为自由,不一定非为补充直接强制执行措施而存在;由于市场化的早熟以及保护弱势群体等原因,英国民事间接强制执行制度实施机构二元化及执行机构市场化的运作模式。
- 林轲亮
- 民事间接强制执行适用原则研究被引量:18
- 2010年
- 民事间接强制执行的适用原则,是指导与规范民事间接强制执行措施的基本准则。由于大陆法系各国在间接强制执行措施的设置以及立法指导思想存在差异,致使有关这一原则的规定不尽相同。为了指导我国间接强制执行,以及保证有关间接强制执行的规范性与统一性,我国不仅应当采用立法的形式对于间接强制执行的适用原则作出规定,而且这些规定应当体现执行措施申请原则、间接强制执行特定原则以及间接强制执行有限原则。
- 廖中洪
- 关键词:民事
- 美国民事间接强制执行制度的立法原因及基本理论思想研究被引量:4
- 2011年
- 美国民事间接强制执行制度的立法形成深受着美国邦联体制、人文思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探究其立法原因及基本理论思想为研究美国民事间接强制执行制度的关键所在,具体为:立法体例的形成、适用人身强制措施、制度既"扩大"又"限制"、制度采取当事人主义和法院职权参与主义相结合的原因与理论思想等。
- 林轲亮
- 论日本的民事间接强制执行制度及其理论思想被引量:1
- 2012年
- 日本的民事间接强制执行制度,历经萌芽、确立与完善三个发展阶段,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则体系,并在指导思想、具体措施、基本原则、程序设置等方面,体现出鲜明特色。深入分析这一体系的具体内容与特色的形成原因,对于我国探索具有较强适应性与科学性的民事间接强制执行制度,进而解决"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 程林
- 关键词:民事
- “不可替代行为”强制执行若干问题研究被引量:4
- 2011年
- "不可替代行为"所具有的特定人身"依附性",是该类行为与"可替代行"最为基本的区别。为了规范执行实践中对于"不可替代行为"的强制执行,我国立法上应当对于"不可替代行为"强制执行的"例外"、"执行规则"、"执行程序"、不履行"不可替代行为"条件下的"损害赔偿"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对某些"不可替代行为"的结案期限做不同于一般执行的调整。
- 廖中洪
- 关键词:损害赔偿
- 民事执行调查程序基本理论分析被引量:1
- 2013年
- 为迅速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保证民事执行的准确、高效,构建完善的执行调查程序愈加突显其必要性。执行调查程序是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事实发现程序,其核心是,法院执行调查的权力与当事人执行调查的义务。该程序具有规制执行调查行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方面的功能。
- 廖中洪李峰
- 关键词:程序功能
- 韩国民事执行威慑机制及其启示被引量:3
- 2011年
- 韩国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以债务人财产明示制度、不履行债务者名单制度、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制度和债务人财产照会制度为主要内容,集中体现了"以债权实现为中心、兼顾程序利益保障"的基本理念。韩国的经验为我国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完善提供了诸多启示:在制度形式上,应以增强条文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作为首要任务;在制度内容上,在加强执行威慑功能的同时,还要兼顾当事人程序利益之保障。
- 刘福泉
- 关键词:民事
- 论我国民事执行程序规则立法体例被引量:5
- 2010年
- 民事执行程序与执行措施规则之间的结构模式构成了民事执行立法的内部构造,二者规范的体系安排必须考量执行的程序性、执行的实体基准性以及立法技术上的逻辑协调性等因素。基于此,我国应在综合考察域外制度体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行立法的样式,对我国的执行规范进行全面修改,以形成一个系统、完整的架构体系。
- 沈长月孔令章
- 关键词:立法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