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572029)
- 作品数:7 被引量:702H指数:6
- 相关作者:吕长江肖成民王克敏王志超徐浩萍更多>>
- 相关机构:复旦大学吉林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 公司治理、大股东利益侵占与公司业绩被引量:4
- 2008年
- 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角度研究大股东利益侵占问题及其经济后果。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大股东利益侵占比例负相关,其他大股东具有制衡作用;经营性的控股股东比非经营性的控股股东更易侵占上市公司的资产;民营上市公司被大股东侵占资产的比例高于国有企业控制的公司;外部董事的比例与利益侵占比例负相关;大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有显著的负面影响。本文结果对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 吕长江张玉彪肖成民
- 关键词:公司治理大股东利益侵占公司业绩
- 民营上市公司所有权安排与掏空行为——基于阳光集团的案例研究被引量:131
- 2006年
- 本文以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利益侵占主体,投票权和现金流量权分离所产生的代理问题为切入点,基于利益侵占机会成本的分析模型,对民营上市公司江苏阳光进行案例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对于江苏阳光的最终控制人而言,将资源留在上市公司再投资的收益要远小于进行利益侵占转移资源再投资的收益,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分析证实了最终控制人掏空行为的存在。本文认为,加强对投资者保护的力度和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制约最终控制人利益侵占行为的两个重要方面。
- 吕长江肖成民
- 关键词:最终控制人投票权现金流量权
- 公允价值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的实证研究被引量:9
- 2010年
- 由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美国拟修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以期达到抵御此次危机的影响。虽然此措施与中国的现行会计准则没有什么影响,但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背景下还是有研究的必要。文章研究了中国金融类上市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后的会计数据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通过改进后扩展Jones模型和检验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在计量总应计利润时若考虑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损益的影响即会计数据按公允价值核算时的盈余管理行为更加有效。
- 赵岩刘冬梅
- 关键词:公允价值盈余管理
- 政府角色、所有权性质与权益资本成本被引量:99
- 2007年
- 基于我国各地市场化进程中政府对企业干预程度的差异,本文研究政府角色转变对不同所有权性质企业权益资本成本的影响。政府减少对企业的干预会产生两个效应:一方面,增强企业经营行为和经营环境的可预期性,从而降低权益资本成本,即"可预期效应";另一方面,会减少对企业的保护,增加企业的风险,提高权益资本成本,即"保护效应"。两个效应的强弱与企业所有权性质密切相关。我们的研究发现,最终控制人是地方政府的企业,"保护效应"比较强,抵消了"可预期效应"的作用,政府角色转变对权益资本成本没有显著影响;对非国有企业,政府保护比较弱,因此在"可预期效应"的作用下,权益资本成本随着政府对经济干预程度减小而降低。
- 徐浩萍吕长江
- 关键词:政府干预所有权性质权益资本成本
- 企业控制权转移的长期绩效研究被引量:8
- 2007年
- 基于财务数据法和长期持有超额收益法,本文研究了控制权转移企业的长期绩效以及影响长期持有收益的因素。实证结果表明:从长期来看,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并没有给企业绩效带来显著的改善。同时,控制权比例和行业属性对控制权转移企业长期持有超额收益率具有显著影响;相对于企业价值而言,控制权转移时机和资产整合更为重要。
- 吕长江宋大龙
- 关键词:控制权转移长期绩效
- 高管控制权、报酬与盈余管理——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被引量:436
- 2007年
- 本文基于代理理论分析框架,应用LISREL模型,深入分析高管报酬与盈余管理行为的相关性,并在此基础上考察了高管控制权对高管报酬诱发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研究发现,高管报酬与盈余管理正相关。然而,在引入高管控制权影响条件下,即当总经理来自控股股东单位或兼任董事长时,高管控制权的增加提高了高管报酬水平,但却降低了高管报酬诱发盈余管理的程度。研究结果表明,当高管控制权缺乏监督和制衡时,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失效,导致总经理寻租空间增大,由此,相对抑制了高管报酬诱发盈余管理的程度,即在追求个人报酬最大化的动因下,反而减少了高管选择风险和成本都比较高的盈余管理行为。
- 王克敏王志超
- 关键词:报酬盈余管理
- 法律环境、公司治理与利益侵占——基于中、美股票市场的比较分析被引量:16
- 2008年
- 本文主要研究法律环境、公司治理与利益侵占的关系。我们以在美国上市的50家中国公司为研究对象,并按照同行业、同规模的标准选取在国内上市的50家中国公司作为配比样本,考察在中、美不同的法律环境下,两组样本在公司治理结构和利益侵占程度方面是否存在差异,以及法律环境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同是否能够解释利益侵占程度的差异。实证研究发现,与在中国上市的同类公司相比,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具有更有利于投资者保护的治理结构安排,且利益侵占程度更小,法律环境和公司治理结构安排的不同都能够解释利益侵占程度的差异,但是法律环境的解释能力更强。
- 吕长江肖成民
- 关键词:法律环境公司治理利益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