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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08JJD820172)

作品数:4 被引量:5H指数:2
相关作者:王晓龙杜敬红田志光宋乾更多>>
相关机构:河北大学河南大学安阳工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历史地理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宋代
  • 1篇刑罚
  • 1篇预约
  • 1篇政治
  • 1篇审判
  • 1篇审判机构
  • 1篇赔偿
  • 1篇违约
  • 1篇违约赔偿
  • 1篇文明
  • 1篇文明建设
  • 1篇南宋
  • 1篇法律

机构

  • 2篇河北大学
  • 1篇安阳工学院
  • 1篇河南大学

作者

  • 2篇王晓龙
  • 1篇杜敬红
  • 1篇田志光
  • 1篇宋乾

传媒

  • 1篇河北大学学报...
  • 1篇安阳工学院学...
  • 1篇绍兴文理学院...
  • 1篇保定学院学报

年份

  • 1篇2020
  • 1篇2014
  • 1篇2013
  • 1篇2012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浅述宋代的违约赔偿
2013年
宋代违约赔偿是基于当事人违反契约规定而出现。由于宋代商品经济的空前发展,人们维权意识的普遍增强,宋人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广泛使用契约作为对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因此在宋代的法律实践中有大量违约赔偿的案例。宋代的违约赔偿根据损害结果出现时间的不同可以分为预约赔偿和一般违约赔偿,但赔偿在宋代既是一种民事责任也是一种刑事惩罚,这是宋代赔偿最重要的特点。
宋乾
关键词:宋代违约赔偿
宋代大理寺诸职能论析被引量:2
2014年
大理寺作为宋朝中央最高审判机构,在宋代的司法运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宋代大理寺除了最主要的审判职能外,还有诸多其他的法治职能,诸如立法职能、监督职能、考选法官职能、监狱管理职能以及大理寺官员奉命临时办理(差遣)事务,承担着与宋代法制建设相关的其他任务,为进一步完善宋朝法治环境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田志光
关键词:宋代审判机构
宋代监司对宋代法律文明建设的贡献被引量:3
2012年
宋代监司包括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它们是路、州、县地方行政管理体系的最高层,处于中央与地方连接点的特殊位置。监司官员在对地方监管过程中,广泛参与司法事务,在立法、司法、法律宣传和教育等领域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是宋代法律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监司向中央奏报在地方司法审判、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有利于弥补宋朝法典的缺陷,完善法律体系。特别是在宋代各阶层普遍重视法律、重视证据的时代背景下,监司官员在司法检验领域作出一系列的创新成就,创立《检验格目》、尸检《正背人形图》等新规范,撰写出了《洗冤集录》这样世界最早的科学严谨的法医学著作,涌现出了宋慈、郑兴裔这样著名的司法官员,为宋代的法律制度达到中国封建社会法制高峰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对后世也产生深远的影响。
王晓龙杜敬红
关键词:宋代法律文明
南宋“听读”刑罚研究
2020年
听读原意为“听”和“读”.南宋绍兴六年(1136),“听读”成为一种对太学生、进士和地方精英实施的较轻刑罚,一直沿用到南宋末年.与学法、学规不同,听读的实施者为政府.对太学生而言,听读刑罚为将其从中央学府押送到地方官学学习;对进士和地方精英而言,听读刑罚为将其押送到地方学校接受教化.这一刑罚通过限制听读人的人身自由对其进行管制约束;听读地点多为离都城较近的经济与文化发达地区;受政治环境影响,惩罚期限从三个月到十多年不等;受听读刑罚的原因有上书极谏、谤讪朝政、打架斗殴、告讦他人和骗取财物等.太学生和地方精英的仕途受听读刑罚的影响较小,依旧可以继续学习并参加科举考试,这体现出南宋政府对文人知识分子的宽容和优待.
吴雯雯王晓龙
关键词:南宋刑罚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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