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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BFX005)

作品数:3 被引量:180H指数:3
相关作者:张骐更多>>
相关机构:北京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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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形式合法性
  • 1篇人民法院
  • 1篇审判
  • 1篇审判工作
  • 1篇审判经验
  • 1篇实质合法性
  • 1篇说服
  • 1篇最高人民法院
  • 1篇效力
  • 1篇民法
  • 1篇合法
  • 1篇合法性
  • 1篇法律
  • 1篇法律共同体
  • 1篇法性
  • 1篇法院
  • 1篇法院系统
  • 1篇案例指导制度

机构

  • 3篇北京大学

作者

  • 3篇张骐

传媒

  • 2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中外法学

年份

  • 1篇2013
  • 1篇2009
  • 1篇2007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寻找指导性案例的方法 以审判经验为基础被引量:32
2009年
张骐
关键词:案例指导制度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法院系统
试论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性”被引量:81
2007年
指导性意味着权威性和一般性;指导性案例目前在我国其实是一种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作为一种法律渊源它既具有形式合法性,也具有实质合法性。作为非正式的法律渊源,它具有辅助性,即效力上的说服性和参考性、功能上的从属性、效力位阶上的次级性和产生方法的有限性。为了保证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性,需要从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来确定选择指导性案例,注重判决中所确立的法律观点或对有关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案以及对该观点或该方案的法律论证;应当采用"一元、二级、多层次"的案例制作、确定与选择体制,编辑出版新型的具有统一性、普遍性、系统性和便利性的指导性案例汇编;应当鼓励、引导对指导性案例的规范性使用。
张骐
关键词:形式合法性实质合法性
再论指导性案例效力的性质与保证被引量:89
2013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国指导性案例同时缺乏法律共同体共识与制度权威的尴尬境地。民法法系国家的司法先例也有说服力与约束力的问题;它们由理性与制度共同保证。与之类似,中国指导性案例效力的性质也具有制度支撑的说服力,但它与民法法系国家的司法先例有三点区别。这些区别与中国指导性案例建立与发展的三组矛盾直接相关。中国的指导性案例为时势所需是司法机关职责所在为我国法律制度所包涵。应当通过实现社会沟通与共识来保证指导性案例的效力;重点是坚持法治,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与和谐,在建立和使用指导性案例时提供正当性证明并对指导性案例公开引证。
张骐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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