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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12WTB30)

作品数:3 被引量:6H指数:1
相关作者:侯元贞廖永安张立平邓春梅更多>>
相关机构:湘潭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调解
  • 2篇正当
  • 1篇调解模式
  • 1篇调解协议
  • 1篇调解员
  • 1篇人民调解
  • 1篇司法
  • 1篇司法确认
  • 1篇冷思考
  • 1篇法理

机构

  • 3篇湘潭大学

作者

  • 1篇邓春梅
  • 1篇廖永安
  • 1篇侯元贞
  • 1篇张立平

传媒

  • 2篇湘江法律评论
  • 1篇湘潭大学学报...

年份

  • 3篇2014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我国调解模式的变迁——以调解员在调解中的地位作用为分析视角被引量:4
2014年
我国传统调解模式为调解员主导型调解模式。其基本特征为调解员的主动介入,主动调查纠纷事实并主动提供纠纷解决方案,调解员与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基本结构为主体——客体关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和法治社会的快速推进,在有限适用调解员主导型调解模式的基础上,有必要引入调解员辅助型调解模式,以便切实满足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
廖永安侯元贞
关键词:调解模式
“仲调结合”之实践创新及其法理正当性被引量:1
2014年
在我国的民商事纠纷仲裁实践中,'仲调结合'已发展出仲裁委员会及其调解中心、仲裁庭等在内的多元组织形式,仲裁调解贯穿仲裁程序及裁决执行、仲裁调解与仲裁外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仲裁调解与当事人和解相衔接等机制。这些实践创新具有法理正当性,是我国对外贸易仲裁重视调解传统的逻辑发展,与仲裁的自治性、灵活性特点相适应,且与'仲调结合法制化'命题相契合。由于调解所具有的整体事实观,以及通过当事人合意而在法律实施上所具有的合理性,在纠纷解决和权利保护上有着其自身的特有优势。调解在仲裁中的广泛和深入扩张,较大地提升了仲裁的纠纷解决功能和效率,并有利于为仲裁服务向农村地区的拓展打开通道。
张立平张舒琳
对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一种冷思考被引量:1
2014年
学界通常认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符合世界潮流,它通过诉调无缝对接,提升人民调解的约束力,促进社会和谐,弘扬传统的'和合'文化,实现矛盾化解机制的多元互补,因此其正当性不证自明。然而自从中国提出法制化方针以来,人民调解相较于法院诉讼并未丧失优势地位,不需要也不可能通过司法审查来提升约束力;再者,陌生人社会的莅临、现代国家已经对私人领域形成了强大的侵蚀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并不能带来'和合'文化的自然复兴,也不能实现解纷机制的多元互补;最后,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一种世界潮流并非必然适用于中国。总之,面对中国现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正当性问题非但没有不证自明,反而亟需深入探讨。
邓春梅
关键词: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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