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学会科研课题
- 作品数:13 被引量:21H指数:3
- 相关作者:李小群黄信瑜姚国艳胡戎恩郭志远更多>>
- 相关机构: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经济管理哲学宗教更多>>
-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形式、危害及其治理被引量:1
- 2007年
-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主要通过回扣、礼品礼金和各种费用等形式表现,具有隐蔽性、广泛性和群体性特点,是造成医药管理混乱、医患关系紧张、医疗事故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治理医药行业商业贿赂,要完善医药采购、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惩治商业贿赂法律,加强医生职业道德教育和医药行业自律建设,进一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 安徽省纪委治理商业贿赂课题组
- 关键词:医药行业商业贿赂
- “法治安徽”研究被引量:3
- 2009年
- 建设"法治安徽",是安徽省委提出的重大战略,对地方法治建设合理性的理解,是"法治安徽"必须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法治安徽"不是法治的行政区划化,而是在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契入安徽省情。"法治安徽"与"平安安徽"和"依法治省"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法治安徽"的建设重点应是法治政府和司法公正。"法治安徽"必须以尊重人权、尊重财产、尊重契约、重视公民社会的培育为核心理念。
- 李小群
- 关键词:法治安徽地方法治依法治省
- 用平安建设推进和谐安徽建设被引量:2
- 2007年
- 和谐社会离不开平安建设这块基石。当前,社会矛盾多样,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将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立足安徽本土现状,通过对各类群体性事件、信访案件的分析,提出一系列相关的应对原则,是探寻平安建设体制、构建和谐安徽的重要途径。
- 李小群虞耀华吴楠
- 关键词:和谐社会平安建设群体性事件
- 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刍议被引量:2
- 2008年
- 通过对我国公司负债现状和相关学说的探析,结合相关法律和制度对债权人利益保障的规定,文章认为我国已具备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条件。文章还对债权人如何参与公司治理提出一些建议,主张由银行等债权人派遣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公司监事会,参与公司治理。
- 孙昌兴于运杰
- 关键词:债权人监事公司治理
- 商业贿赂历史文化成因溯源被引量:2
- 2007年
- 商业贿赂乃中国数千年之积弊。从历史文化视角分析,其原因大致有:请客送礼,卖官鬻爵,权力赎买等不良官场文化,是商业贿赂滋生的根源;官商勾结等不良商业文化,直接推动了商业贿赂的盛行;重农抑商、重士贱商,社会对商业贿赂的认同度较高等不良社会文化,对商业贿赂的流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导致经济权利、生活条件等基本社会权利方面的不平等日益增长的不良社会体制,为商业贿赂的频发提供了体制上的“保障”。
- 彭凤莲
- 关键词:商业贿赂权力社会文化
- 我省教育机会公平分配问题研究
- 2011年
- 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不仅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和基本目标,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近年来安徽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和阶层之间的教育差距,教育机会的分配呈现出隐形的、更深层次的不平等。为"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我们需要重塑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加大教育投入、均衡教育资源配置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机制。
- 安杨杜永松
- 我国农民参与农村法制建设过程综述
- 2010年
- 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于农民参与农村法制建设的研究,主要从农民参与的现状与方式、制约农民参与的因素以及完善农民参与的对策三方面进行展开论述,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学术成果。但大部分研究的视角较为分散,缺乏从整体性的进路来开展研究。关于农民参与的实证方面的研究有一些,只是多局限在最为常见的村民选举制度方面,对于农民参与农村法制的主客观制约因素方面的分析仍有待进一步深化。
- 黄信瑜胡建王保民
- 关键词:农民参与农民权利法制建设
- “综合为治”的法律传统与和谐安徽的构建
- 2007年
- 传统法律中的"综合为治"包括:人治与法治结合,治官与治民统一,审判与调解并举。"综合为治"的形成既有思想根源又有社会历史根源。"综合为治"对和谐安徽的构建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构建和谐安徽要坚持依法治省与宣传"八荣八耻"并举,依法行政与依法反腐并行,迅速崛起与可持续发展结合。
- 姚国艳
- 关键词:综合为治法律传统
- 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法理基础新构被引量:4
- 2008年
- 随着行政诉讼实践面临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现行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规定日益引起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争论与探讨。我国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传统观点其在理论上先天性不足,不能作为反对行政诉讼适用调解的理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新法理基础应该包括:权利自治、经济效率、自由裁量和交往理性,并坚持下述限制:1.主体的有限性;2.诉讼标的有限性;3.协议内容的有限性。
- 郭志远
- 关键词:行政诉讼调解法理基础
- “综合为治”的法律传统与和谐安徽的构建
- 2007年
- 传统法律中的"综合为治"包括:人治与法治结合,治官与治民统一,审判与调解并举。"综合为治"的形成既有思想根源又有社会历史根源。"综合为治"对和谐安徽的构建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构建和谐安徽要坚持依法治省与以德治省并举,依法行政与依法反腐并行,迅速崛起与可持续发展结合。
- 姚国艳
- 关键词:综合为治法律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