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4CZZ012)
- 作品数:17 被引量:47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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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自决权理论中几个模糊问题的再思考被引量:1
- 2009年
- 自决权理论本身存在着许多模糊的问题,必须对这些问题予以进一步的澄清。具体说来:自决权理论混乱的根源是将不同学科中的自决权混同使用以及简单地套用西方学者的"内外划分法";要科学地界定作为自决权主体的"民族"与"人民"的内涵;要超越自决权在国际法和宪法上的两个陷阱;自决权具有工具主义的色彩;自决权理论也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自决权在当今时代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王英津
- 关键词:自决自决权
- 自决权理论的历史演变及其评析被引量:7
- 2005年
- 自决权理论的起源、形成和发展表明,自决应分为国内政治领域的自决、国际政治领域的自决和国际法上的自决三个层次。笔者反对笼统地将自决权划分为内部自决权和外部自决权。为进一步理解自决权理论及其本质,我们应正确认识自决权的存在价值、具体含义,以及自决权理论的工具性,防止陷入自决权理论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陷阱。
- 王英津
- 关键词:自决权历史演变政治领域国际法
- 论西方国家主流自决观的历史演变:从威尔逊到卡塞斯被引量:1
- 2009年
- 西方国家的自决观在历史演变的过程中有着不同的内容。在不同的时期,西方国家的政治家和学者对自决权的性质、适用范围和内容,有着不同的主张。他们的自决观始终以西方国家的利益为核心。对于当今西方学者所提出的关于自决权的新理论,我们应保持应有的警觉,防止陷入他们设计的"理论陷阱"。
- 王英津
- 关键词:自决自决权
- 民主性公民投票制度的功能及其局限被引量:11
- 2005年
- 民主性公民投票通常是指民主意义上的公民投票,可分为全国性公民投票和地方性公民投票,其议题范围很广,涉及宪法、大选、国际、道德等方面。民主性公民投票的制度功能主要有:增强制约力,保持稳定性,提升正当性,促进参与感。它也存在着制度方面的局限,主要表现在:易导致多数暴力,未必保障人权,未必符合正义,未必避免专制。为正确认识民主性公民投票的制度功能及其局限,要注意以下几点:应真正认清民主性公民投票制度的价值追求;民主性公民投票是非常态的民主表达方式;需要通过其他制度来弥补公民投票制度的不足;防止民主性公民投票制度的滥用。
- 王英津
- 关键词:民主公民投票直接民主代议民主
- 自决权理论的“三种版本”:比较与评价被引量:3
- 2009年
- 自决权理论在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版本,即马克思主义的自决权、国际法上的自决权和西方学者的自决权。这三种不同版本的自决权对于自决权的性质、适用范围和内容等有着不同的主张。我们在理解和把握自决权的内涵时,应以国际法版本为主,以另外两个版本为辅。
- 王英津
- 关键词:自决自决权
- 关于作为自决权主体的“人民”之解读被引量:1
- 2009年
- 自决权发展为集体人权以前,自决权的主体是殖民地和其他被压迫民族的人民;而在自决权发展为集体人权以后,自决权的主体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所有人民。
- 王英津
- 关键词:自决自决权
- 公民投票类型研究的局限及解决思路被引量:9
- 2008年
- 公民投票是当今世界上广泛应用的一种制度。以往中西方学术界按不同的标准对其进行了不同的类型划分,其中在国外最典型的是李帕特分类法和伦尼分类法。这些划分方法有其合理性,但也有其局限性。为此,根据公民投票所依照的法律规范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将公民投票划分为自决性公民投票和民主性公民投票两种类型,并就两者的区分及其应用进行了深入分析。
- 王英津
- 关键词:公民投票全民公决全民公投自决
- 自决权主体研究中的模糊问题刍议被引量:2
- 2009年
- 由于国际法在自决权主体问题上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导致了自决权主体研究中的泛化现象。根据国际法的宗旨和国际社会的实践,少数者、土著人、一国内的部分人民、主权国家和个人均不得被界定为自决权主体。自决权主体只能界定为"国族"和"一个国家的全体人民"。随意扩大自决权主体的范围,不利于国际国内秩序的稳定。
- 王英津
- 关键词:自决权民族自决
- 自决权与人权关系的规范分析被引量:1
- 2009年
- 自决权和人权本来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体系,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功能。但在自决权发展为一项集体人权之后,自决权与人权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从自决权与个人人权的关系来看,自决权是为了保障个人人权而发展起来的一项集体权利。它与个人人权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也有着重要的区别。对于西方学者所谓的自决权向个人权利渗透的观点,我们应保持应有的警觉。
- 王英津
- 关键词:自决权人权集体人权民主权利
- 论自决权的性质之争及其界定
- 2008年
- 自决权具有多重性质,它不仅是国际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国际法上的一项基本权利;狭义上的自决权单指政治独立权,而广义上的自决权不仅包括政治独立权,也包括经济独立权和文化独立权;它不是一次性权利,而是一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反复行使的永久性权利;它的实现形式除了独立之外,还有与他国合并或并入他国等;它在权利所有层面上表现为绝对性权利,而在权利行使层面上却表现为相对性权利;它基本上超越了传统的国际习惯法的性质,而更多地表现为国际强行法的性质。
- 王英津
- 关键词:自决自决权集体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