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2009CB522401) 作品数:22 被引量:61 H指数:5 相关作者: 李幼平 张磊 田野 林俊 解泽林 更多>> 相关机构: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华北理工大学 更多>> 发文基金: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更多>> 相关领域: 医药卫生 政治法律 生物学 化学工程 更多>>
经腹膜后入路腹腔镜活体供肾切取技术的改良及效果观察 被引量:11 2012年 目的对经腹膜后入路腹腔镜活体供肾切取技术进行改良,并观察其临床效果。方法回顾分析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间41例采用改良的经腹膜后入路腹腔镜技术切取供。肾的临床资料。改进的方法包括:(1)肾脏游离采用钝性分离加剪刀锐性分离,超声刀间断止血的联合方法进行;(2)肾动、静脉及输尿管充分游离完毕后,在侧腹部自Trocar套管孔向下做平行腹直肌切口约5~6cm长,沿肌纤维走行方向分别钝性分离牵开腹外斜肌、腹内斜肌和腹横肌,进入腹膜后腔。术者左手经此切口进入腹膜后腔,重新建立气腹;(3)直视下经Trocar套管置入活检枪,在术者固定供肾情况下穿刺获得“零点”活检样本;(4)术者左手适度牵拉肾动、静脉,依次在肾动、静脉近心端用2枚Hem-o-lock夹夹闭,剪刀离断肾动、静脉后直接取出供肾。结果41例供肾切取术均获成功,无中转开放手术。手术耗时65~130min,平均85min,供肾热缺血时间58~110s,平均78S,供肾动脉长2.1~3.7cm,平均2.9cm,供肾静脉长2.5~4.1cm,平均3.5cm。术中出血量15-80ml,平均28ml。供者术后住院时间4~7d,平均4.8d。41例均获得“零点”活检供肾穿刺样本。除2例发生轻微淋巴漏外,未发生其他手术并发症。41例受者移植肾功能恢复顺利,未出现移植肾功能恢复延迟。结论改良的经腹膜后入路腹腔镜供肾切取技术安全、有效,能进一步保护移植肾功能和减少供者的损伤程度。 田野 张磊 解泽林 林俊 郭宇文 孙雯 朱一辰 郭宏波 唐雅望关键词:活体供者 腹腔镜 腹膜后腔 肾移植后采用ATG与IL-2受体拮抗剂诱导治疗时并发感染的临床分析 2012年 目的探讨肾移植后应用兔抗人胸腺细胞球蛋白(rATG)和白细胞介素2(IL-2)受体拈抗剂诱导治疗时并发感染的情况。方法回顾性分析2005年1月至2010年12月间701例肾移植受者的临床资料,去除其中移植后2周内因严重并发症死亡和移植肾切除的病例,以及未使用抗体类制剂诱导治疗的病例。符合纳入条件者549例,其中429例应用rATG(ATG组),120例应用IL-2受体拮抗剂(单抗组,使用巴利昔单抗者86例,使用达利珠单抗者34例)。以术后早期急性排斥反应发生率(临床诊断)作为诱导治疗有效性指标,在此基础上主要分析术后感染发生率、感染发生时间、治疗感染的住院时间、重症感染率和病死率等指标。两组术后均采用他克莫司(或环孢素A)+吗替麦考酚酯+泼尼松预防排斥反应,部分病例采用更昔洛韦+联磺甲氧苄啶预防感染。结果ATG组的急性排斥反应发生率为15.9%(68/429),单抗组为10%(12/120),两组问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ATG组感染发生率为11.9%(51/429),其中13.7%(7/51)为重症感染,病死率为7.8%(4/51),住院治疗时间为25.8d;单抗组感染发生率为15.0%(18/120),其中11.1%(2/18)为重症感染,病死率为5.6%(1/18),住院治疗时间为19.1d,两组间感染发生率、重症感染率和病死率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单抗组住院治疗时间明显短于ATG组(P〈0.05)。死亡病例均未接受正规感染预防,且年龄超过50岁。结论两种诱导治疗存在同样的感染风险和感染死亡率,但使用IL-2受体拈抗剂者的感染相对容易控制,规范的感染预防措施是降低感染发生率和病死率的关键。 马磷瞵 解泽林 唐雅望 孙雯 郭洪波 林俊 张磊 田野关键词:抗胸腺细胞球蛋白 巴利昔单抗 KIR多态性与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的研究进展 2011年 杀伤细胞免疫球蛋白样受体(kiHercellimmunoglobulin—likereceptor,KIR)是主要表达于自然杀伤细胞(naturekiHerceil,NK)表面的一类糖蛋白受体,能够与细胞表面的HLA-I类分子特异性结合,调控NK细胞的功能。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allo-HSCT)后的并发症,如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免疫排斥和移植后复发等,均是影响allo-HSCT治疗效果的主要因素。 丁丽丽 张庆波 孙玉英 奚永志关键词:杀伤细胞免疫球蛋白样受体 多态性 造血干细胞移植 异基因 MICA基因多态性对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影响研究进展 被引量:2 2012年 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是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allo—HSCT)后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供、受者人类白细胞抗原(HLA)-A、-B、-Cw、-DRBl、-DQBl5个位点高分辨结果完全匹配时,Ⅲ-Ⅳ度急性GVHD(aGVHD)的发病率仍为30%;而当供、受者HLA位点及MHCI类分子相关蛋白A(MHCclass I-relatedchainA,MICA)位点均匹配时,患者的生存率明显提高,证实MICA位点匹配对allo—HSCT有重要意义。 郝玉娜 张庆波 孙玉英 奚永志关键词: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MICA 基因多态性 移植物抗宿主病 人类白细胞抗原 细胞因子遗传多态性与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相关性的研究进展 2011年 毋庸置疑,“细胞因子风暴”贯穿于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aGVHD)的发病全程。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据支持细胞因子基因多态性是诱导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allo—HSCT)相关并发症,特别是影响GVHD发生的重要因素。细胞因子基因多态性主要表现为单核苷酸多态性(SNP)以及短串联重复序列(STR),并且主要发生在基因编码区和启动子区。 晋晶 张庆波 孙玉英 奚永志关键词: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 遗传多态性 细胞因子基因多态性 移植后 短串联重复序列 中国“器官移植与脑死亡立法”的现状与挑战 被引量:8 2009年 目的通过比较世界发达国家器官移植立法和我国法律现状,探讨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现状与面临的挑战。方法计算机检索WHO网站;美国NIH、美国移植学会(AST)、器官移植共享网(UNOS)、各国司法网站及相关会议论文和专家共识,纳入与器官移植与脑死亡立法相关的法律文本、文件、部门文件和专家共识,排除与器官移植与脑死亡技术相关的文献,将纳入文献按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专家共识分类分级,并根据不同主题结合我国情况作描述性对比分析。结果①纳入10个法律文本、1个法规、9个部门文件和4个专家共识。②国外器官移植立法20世纪60年代始于欧洲,英国最早,美国第三。而脑死亡立法于1978年由美国率先颁布。③1991年起,针对全球器官移植面临的全局性关键问题,世界卫生大会(WHA)等非政府组织先后颁布了7个共识文件,以规范业内人士行为。④中国(包括港、澳、台)至今尚未制定法律,均靠相关法规监管器官移植,比美、英立法落后40年和46年。结论中国器官移植和脑死亡立法上存在至少以下6种挑战:①死亡标准选择与器官供体来源。②对旅游名义的跨国界器官移植的监管和防范。③活体供者的风险评估及防范(保险方式)。④尸体器官捐献者的选择权——配偶、父母、子女的权限界定。⑤器官捐献的无偿或补偿原则。⑥脑死亡与器官移植法律单独还是合并立法。以上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研究来解决。 宋儒亮 袁强 李玲 陈群飞 成岚 王莉 李幼平关键词:器官移植立法 脑死亡立法 肾移植后移形细胞癌患者外周血中树突细胞的变化 被引量:2 2013年 目的观察肾移植后新发泌尿系统移形细胞癌患者外周血中树突细胞(dendritic cells,DCs)及其亚群髓样DC(mDC)和浆细胞样DC(pDC)的变化,探讨其在移植后肿瘤发生的表现。方法收集9例肾移植术后并发泌尿系统移形细胞癌病人,检测肿瘤切除术前、术后外周血中白细胞总数和单个核细胞数(PBMNC);应用流式细胞术测定DCs及其亚群的数量和mDC/pDC。7例肾移植后两年以上肾功能稳定病人作为肾移植长期存活对照,30例普通泌尿系统移形细胞癌病人作为肿瘤对照,15例健康志愿者作为正常对照。结果 3组病人DCs总数均低于正常人群,长期存活病例mDC降低幅度最为显著(P<0.05)。两组肿瘤病例与肾移植长期存活病例比较,DCs及亚群均无差异(均P>0.05)。移植后肿瘤病人pDC明显降低,mDC与pDC比值明显高于其他各组(均P>0.05)。与移植后肿瘤病人不同,普通肿瘤病人mDC明显降低,pDC降低不明显。肿瘤切除后,两组肿瘤病人的mDC和pDC均有不同程度增长。结论DC及其亚群的变化在肾移植后肿瘤及普通肿瘤病人之间有所不同,其变化差异提示免疫状态失衡与肾移植肿瘤的发生密切相关。通过监测外周血DCs及亚群的变化,可能有助于预测肾移植后肿瘤免疫监视状态和肿瘤的复发。 马麟麟 丰琅 武俊杰 解泽林 唐雅望 孙雯 郭宏波 林俊 张磊 田野关键词:肾移植 树突细胞 免疫抑制剂对树突状细胞的影响 被引量:3 2013年 树突状细胞(DC)作为体内专职的抗原提呈细胞,在固有免疫和获得免疫反应中均发挥着启动免疫反应的关键枢纽作用[1].自上世纪末以来,DC诱导免疫耐受一直是移植免疫学研究的热点,例如基因修饰、结构改造、阻断成熟等抑制或改变DC固有的刺激免疫反应特性等方式,已成为诱导移植免疫耐受的经典途径[2].诱导生成耐受性DC的抑制机制主要包括分泌白介素(IL)-10、转化生长因子(TGF)、吲哚胺2,3-双加氧酶(IDO)等抑制性炎症因子,促进CD4+CD25+Foxp3+调节性T细胞(Treg)的增殖,诱导CD8+细胞毒T淋巴细胞(CTL)和CD4+效应T细胞的无能或凋亡等[3].最近的研究还发现,DC通过释放淋巴毒素调节静脉高内皮细胞表型的表达来控制淋巴细胞向淋巴结归巢,进一步影响依赖T淋巴细胞的免疫应答反应[4].由此可见,DC在移植免疫应答中不可或缺. 马麟麟关键词:免疫抑制剂 树突状细胞 调节性T细胞 西罗莫司 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 legislation: analysis of 969 respondents by classroom questionnaire 2009年 BACKGROUND: China has the largest potential market for organ transplants in the world, but it has not yet established 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 laws. We aimed to investigate the attitudes and suggestions of doctors, pharmacists, and civil servants concerning brain death, organ transplantation, and their respective legislation. METHODS: A questionnaire with 10 sections and 44 questions was designed and distributed. The effective questionnaire data were then recorded and checked for descriptive analysis. RESULTS: In 1400 questionnaires distributed, 1063 were responded and 969 of them were valid and analyzed. The respondents showed an incomplete understanding of 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ation laws. Seventy-four percent of the respondents recognized and accepted the standard of brain death. They agreed that legislation should be involved in the removal of organs for transplantation, the future use of organs, and insurance and compensation for the donor for possible health risks induced by organ removal. Of the 969 respondents, 92% considered it necessary to have legislation in 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ation, and 61% thought that it is time to legislate. CONCLUSIONS: Legislation for 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ation is urgent and timely in China. The laws must include the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patients, close relatives, and medical institutions. Educating the public about 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ation should also be encouraged in a variety of ways. Song, Ru-Liang Cui, Xiao-Hua Gao, Zhan Deng, Shao-Lin Li, You-Ping关键词:LEGISLATION STANDARD 脑死亡与器官移植立法课堂调查问卷分析 被引量:5 2009年 目的调查了解医生、药剂师、公务员对脑死亡与器官移植及其立法的态度和建议。方法以自行设计的包括10个项目44个问题的调查问卷,对广东省在职医生、药剂师和公务人员进行调查。所有问卷在课堂分发并当场收回,检查和记录有效问卷后,统计相关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总共分发问卷1400份,回收1063份,有效问卷969份。统计分析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对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的理解不够充分,但74%认可并接受脑死亡标准。而且他们一致认为器官获取、使用及可能对捐献者带来的健康风险的保险和补偿等问题都应有法可依。92%的被调查者还认为脑死亡和器官移植有必要立法,其中61%的认为立法时机已经成熟。结论我国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是大势所趋,内容必须包括患者、近亲属及医疗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鼓励和加强对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等相关问题的教育。 宋儒亮 崔小花 高霑 邓绍林 李幼平关键词:器官移植 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