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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BFXl07)

作品数:12 被引量:56H指数:6
相关作者:唐烈英林森钟三宇徐超梁伟亮更多>>
相关机构:西南政法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5篇经济管理

主题

  • 5篇经营权
  • 5篇法律
  • 4篇宅基
  • 4篇宅基地
  • 4篇土地承包经营
  • 4篇土地承包经营...
  • 4篇承包经营权
  • 3篇登记
  • 3篇三权
  • 3篇农村
  • 2篇抵押
  • 2篇动产
  • 2篇宅基地使用权
  • 2篇使用权
  • 2篇土地补偿费
  • 2篇土地管理
  • 2篇农地
  • 2篇权利
  • 2篇权利登记
  • 2篇物权

机构

  • 12篇西南政法大学
  • 2篇福建中医药大...

作者

  • 4篇唐烈英
  • 4篇林森
  • 2篇钟三宇
  • 2篇徐超
  • 1篇陈志
  • 1篇梁伟亮

传媒

  • 3篇农村经济
  • 3篇西南民族大学...
  • 2篇社会科学
  • 1篇农业经济
  • 1篇福州大学学报...
  • 1篇北方法学
  • 1篇经济法论坛

年份

  • 2篇2017
  • 6篇2016
  • 1篇2015
  • 3篇2014
1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城乡一体化:从身份到契约的集体土地演化路径被引量:3
2016年
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应当允许集体土地在不同主体间自由流动。但是,农用地受农业生产用途限制,一般不纳入城乡一体化范围。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存在区别,但二者都是建造建筑物、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土地;成渝两地的试验表明,集体农民拥有其他稳定住所后,有权自愿通过将宅基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方式,间接入市流转。集体建设用地,身份性不强,具有商业属性,由非所有权人占有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与国有土地一样自由入市和流转,实现城乡建设用地一体化。
林森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宅基地建设用地
“三权分置”背景下我国农地标示登记的困境及制度完善被引量:1
2017年
农地具有财产和资源双重属性,其标示登记对于农地市场的构建和农地资源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农地信息不仅是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的核心元素,也是国家对于公共资源适度干预的决策来源。"三权分置"的提出,为我国农地流转、抵押融资指明了方向,但是农地标示登记却面临旧有制度下的困境而引发农地市场萎缩、信息失灵、农地资源过度损耗等消极影响。由此,我国应当从立法理念、主体权责配置、法律体系等方面对现行制度加以完善。
徐超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地质量
集体土地被征收人的法律反思
2014年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了征地补偿范围,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组织所有,由其决定使用、分配;法律对被征地农民失去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如何获得"相应补偿",却规定得含糊不清,被征地农民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如签订补偿协议的权利、获得实际物质损失补偿的权利、起诉权利等被剥夺;正在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应当明确将被征地农民作为被征收人,并针对各被征收人的不同权利分别给予补偿作出明确规定。
唐烈英唐立文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收人土地补偿费
困境与革新: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法律思考——以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为视角被引量:14
2014年
《物权法》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受限制用益物权"界定,彰显着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困境。只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进行重新的审视,将其界定为"超用益物权"或者"类所有权",才能回归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本性,从而作为制度革新的理论基础,推导出我国应当放宽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抵押融资的限制,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完全财产性权利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施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用途管制以及农村金融供给等配套制度,才能保证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融资的顺畅运行。
钟三宇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物权属性抵押融资农村金融
土地经营权信托流转风险控制规则研究被引量:9
2016年
在"三权分置"政策背景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再次分离,承包权由农民享有,经营权通过流转进入市场。在土地信托流转中,土地经营权为信托财产,是流转的客体。然而,由于农民对信托流转认知不足、相关主体间权责配置不清,以及各方利益缺失平衡等问题,土地信托流转难以顺畅实施。为达致土地信托流转的宗旨,不仅需在法律上明晰各项相关权利,还需控制制度实施中的各种风险并使其规则化。只有通过明晰产权、明确权责、适度监管、依托信息、生态监控等规范的规则机制,才能更好地实现其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
陈志梁伟亮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土地信托土地流转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费分配问题研究被引量:6
2014年
本文在梳理我国法律法规对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费及分配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20%-30%土地补偿费、100%丧失土地权利的农民却只能分配70%-80%土地补偿费的规定之不合理性进行了批判;针对被征地农民依法得不到足额的土地补偿费、不足额的土地补偿费也被截留、挪用、拖欠、扣减、贪污、侵占、私分等现实状况;对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改革,提出了将被征地农民直接作为被征收人、明确规定其权利、取消分配程序,实行先补偿后交地、补偿与征收同时完成,完美被征地农民维权程序,强化侵吞土地补偿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四方面的建议。
唐烈英
关键词:土地补偿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人
论我国耕地利用和保护的多元主体重构被引量:6
2016年
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耕地所承载的利益呈现多元化,原有的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重心的农业生产方式难以适应新常态下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本文在梳理我国耕地利用和保护现状特征的基础上,指出我国耕地利用和保护中存在的事权不平衡、信息不对称以及收益分配不合理等的制度成因,提出对于耕地的利用和保护需要引入实质公平、合作治理等理念。
徐超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效力的异化与演进——基于立法与司法的比较被引量:6
2015年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顶层设计,在基本法层面,并没有明确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各地法院的司法指导意见和审判实践却推衍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的处理规则。这种隐性制度安排,实际造成宅基地使用权"产权"制度不明晰,使宅基地使用权无法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流转。因此,有必要理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标准和尺度,回归兼顾效率和保障的价值理念,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效力的判定,应当主要考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否违反了宅基地规划或用途管制。国家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治理,可以从仅管地、不管人的角度切入,对符合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的流转,法律承认其转让的效力,反之,则应当认定无效。
唐烈英钟三宇
关键词:宅基地法律效力司法裁判
夹缝中的兴盛:论农地“三权”抵押的法禁令行被引量:8
2016年
掌握在农民手中的集体土地主要有宅基地、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等"三地",与之相适应的农村房屋所有权、耕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称之为农地"三权";禁止"三权"抵押的法律规定,与农村改革、农业经济发展严重背离,允许转让却限制抵押的立法自相矛盾,导致集体农地权利、权能残缺不全;抵押是"三权"融资担保的最佳方式,国家推行"三权"抵押政策,有利于盘活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有利于农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为此,应当将"三权"抵押政策上升为法律,及时修订与之相悖的法律法规。
唐烈英
关键词:林权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以《土地管理法》第11条之修改为视角被引量:2
2017年
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行后经1988年、1998年、2004年三次修改,都没有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登记的对象;这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相冲突,与经济体制改革中我国农村经营体制发生巨大转变的状况不相适应;应当及时修改现行《土地管理法》第11条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农用地登记范围,以保持我国法律体系统一性,维护集体农民的权利义务一致性。
林森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管理法》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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