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于2008年10月30日以合议庭(en banc)的形式审结了备受瞩目的In Re Bilski一案。加拿大专利法与美国专利法都未明确排除商业方法的专利适格性,主要依赖法院的判例和专利审查手册的规定。加拿大判定商业方法的专利适格性采用比美国严格的"机器和转变"标准。In Re Bilski案件对加拿大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的最新变革有一些影响,但绝非变革的方向。
商业方法的专利适格性在美国和英国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两国的法院和知识产权局都在积极探寻其合理界限。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2008年10月30日审结的In Re B ilski案采取了限缩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的模式,英国上诉法院于2008年10月8日宣判的Symbian Ltd.v.Comptroller-General of Patents案则表明将进一步放宽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条件。美国的"适度限缩"和英国的"有限扩张"的实践一方面显示了各国对于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标准质疑的不同回应;另一方面,这种不同路径也揭示了两国对于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边界的共同廓清,具有殊途同归、异曲同工之妙。美、英两国关于商业方法专利适格性标准的动向值得中国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