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1日
星期二
|
欢迎来到鞍山市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登录
|
注册
|
进入后台
[
APP下载]
[
APP下载]
扫一扫,既下载
全民阅读
职业技能
专家智库
参考咨询
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江苏省医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JSYRKJ2011-A2-002)
作品数:
1
被引量:1
H指数:1
相关作者:
孔蓬
胡晓翔
杨洋
邹效波
王爱青
更多>>
相关机构:
南京市卫生局
南京医科大学
更多>>
发文基金:
江苏省医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
更多>>
相关领域:
医药卫生
更多>>
相关作品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相关资助
相关领域
题名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作者
题名
机构
关键词
文摘
任意字段
在结果中检索
文献类型
1篇
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1篇
医药卫生
主题
1篇
医疗损害责任
1篇
侵权
1篇
侵权责任
1篇
侵权责任法
1篇
过错
1篇
《侵权责任法...
机构
1篇
南京医科大学
1篇
南京市卫生局
作者
1篇
徐晓卉
1篇
王爱青
1篇
邹效波
1篇
杨洋
1篇
胡晓翔
1篇
孔蓬
传媒
1篇
临床误诊误治
年份
1篇
2011
共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全选
清除
导出
排序方式: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排序
《侵权责任法》系列讲座之五:过错、医疗损害责任及医疗事故的界定及概念解析
被引量:1
2011年
过错是侵权法的核心问题,注意义务是界定过失的基准。确定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应当要求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医疗过失四个要件。医疗事故的判定应采取客观标准认定行为人的过失,此认定过失的客观标准应取"中等偏上"标准,即一个合理的、谨慎的人的行为标准。行为人基于当时的情况,履行了所应履行的具体的结果预见义务或结果回避义务,纵使具体的危害仍然发生,也不能要求行为人负过失责任。
胡晓翔
孔蓬
邹效波
王爱青
徐晓卉
杨洋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
全选
清除
导出
共1页
<
1
>
聚类工具
0
执行
隐藏
清空
用户登录
用户反馈
标题:
*标题长度不超过50
邮箱:
*
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字数长度不超过255
验证码:
看不清楚?点击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