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ZH017)
- 作品数:14 被引量:220H指数:8
- 相关作者:丰霏张文显霍海红孙立军孙妍更多>>
- 相关机构:吉林大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司法权中央事权化:法理内涵与政法语境的混同被引量:21
- 2015年
- 司法权本质上属于中央事权的判断为中央统一开展司法改革提供了理论前提,但是这种判断却将司法权的法理内涵和本质规律与政法语境下的政治要求混同起来,从而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的难题。司法改革必须首先回到司法本质属性上来,遵循司法权的内在运行规律,才能在救济权利、定分止争和制约公权的基础上,更好发挥其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功能。
- 杨清望
- 关键词:司法权司法地方化司法行政化
- 论司法质量的优化与评估——兼论中国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改革被引量:22
- 2015年
-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中国司法机关开始积极探索绩效评估、案件质量考评等制度。经过多年探索,中国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在强化司法管理、优化司法质量等方面作出了显著的贡献,但也凸显了诸多弊端,如评估目标定位不清、地区差异考虑不够、定量方法过度偏重及司法用户欠缺关注。从比较法的角度考量,司法质量的优化及评估最早发端于美国,之后影响了欧洲大陆及世界其他国家。各国优化司法质量的手段具有多样性,决策者尽可能在"司法官独立"与"质量评估"之间作策略性调和。在优化模式上,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及法国等代表性国家多采用程序型、管治型、管理型及结构型模式优化司法质量,并对世界其他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改革应立足域外经验,结合本国实际,取长补短,在既定政策框架下确立更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路径。
- 施鹏鹏王晨辰
- 对公平正义的司法心理分析——以当事人对判决的接受为中心
- 2014年
- 法治中国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将民众的"感受公正"作为司法活动的追求摆在了突出的位置,这意味着从心理分析的角度阐释司法公正显得十分必要。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心理分析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其中对促使民众"感受公正"而言,最主要的方式是通过心理分析改善诉讼当事人对判决的认可度和接受度。就心理分析的角度来而言,影响当事人对判决接受程度的核心因素在于其心理上的"公平敏感性",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对"公平敏感性"的衡量与调节来改善当事人"感受公正"的程度。
- 王霞丰霏
- 关键词:心理分析
- 论司法判决书中的说理性被引量:1
- 2015年
- 司法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栽体,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法官疲于快速结案而缺乏判决书说理、判决书缺乏书面交流与对话、说理性论证功能定位不准确等问题。说理性论证应贯穿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形成判决始终,同时在说理过程中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为了保证司法判决书说理的实际效用,需要正当援引法律规则、满足当事人的正当诉求、清晰阐释论证推理过程。在法律解释方法的逻辑指引下,形成融事理、法理、情理、文理于一体的判决书,提高司法判决书的可接受性。
- 孙立军
- 关键词:判决书自由裁量权
- 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人权义务与反对人权意识形态化被引量:4
- 2015年
- 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社会中承担愈来愈多的人权义务这一客观事实对企业海外投资具有直接影响。企业不履行东道国和相关国际条约的人权义务可能遭致的投资失败是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遭遇到的一项重要风险。西方发达国家往往利用人权话语来阻碍他国在其关键行业的投资活动。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需要充分履行尊重东道国政治权利行使与表达、尊重劳工权利、尊重环境权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尊重东道国文化权利等方面的义务。中国企业要想增强反对人权意识形态化的意识和能力,就要大幅度提高关键投资领域的人权意识;警惕西方发达国家的双重人权标准;在海外投资企业与东道国政府和员工发生冲突与争议时,需要强化侵犯人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 孙立军
- 关键词:人权意识形态
- 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之间的中国司法——诉讼社会的中国法院被引量:37
- 2014年
- 诉讼社会是社会转型和法治现代化的必经阶段,随着经济市场化和快速融入全球化,中国已经进入诉讼社会。诉讼社会具有彰显公民理性和社会文明,彰显现代司法价值和公信,彰显法律与司法的公正性与确定性等现代性与后现代性表征。在当下中国,诉讼社会在表征法律与社会现代性的同时,也存在司法机制扭曲、司法尊严和权威严重削弱、司法地方化倾向加剧、司法行政化日益严重、司法公信力缺失等现代性问题。随着中国司法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这些问题必将在司法现代化历史进程中得到消解。
- 张文显
- 关键词:中国司法后现代性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初论被引量:23
- 2012年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因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条件下,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总结改革开放新时期司法实践经验并进行理论概括的基础上,在反思国内外各种司法理论并借鉴其科学成分的基础上,我国基本形成了概念明晰、系统完备、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体现社会主义司法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的司法理论体系。从理论认知与实践导向的双重角度,可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划分为核心理论与基本理论两大层面,核心理论包括司法本体论、司法价值论、司法政策论、司法程序论、司法文明论,基本理论包括司法制度论、司法职业论、司法模式论、司法改革论、司法公信论等。
- 张文显孙妍
- 契约精神与司法文明被引量:15
- 2018年
- 司法文明是法治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司法文明的兴起与进步,是由多重因素驱动的,其中契约精神无疑是最强大的动力之一。司法文明越是迈向现代,契约精神就越加彰显。契约精神的形成并成就司法文明有其内在的逻辑,契约精神体现在司法各领域各方面,并助推司法文明的发展。
- 李璐君
- 关键词:契约精神司法文明司法改革
- 司法公信力应当如何建构被引量:8
- 2013年
-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权的本质属性。司法公信力的内涵包含信用与信任两种因素,因此构建司法公信力时存在两个维度——信用维度和信任维度。但是这两个维度虽并生却有适用位序上的差别。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规定性要求首先从信用维度构建司法公信力。当然也只有这个维度才能构建出"司法"公信力。但当前的理论研究却存在优先重视信任维度的倾向,亟须反思与批判。
- 钱大军
- 关键词:司法司法公信力信用
- 撤诉的诉讼时效后果被引量:14
- 2014年
- 权利人撤诉后,因起诉而生的中断效力归于消灭,因为起诉是"独立"中断事由,它不依附于"请求"事由;起诉是"程序性"中断事由,要遵守程序法逻辑。中国式撤诉规则及其实践、起诉难现实、时效期间短、义务人不诚信等规则或现实不足以否定"不中断"立场。时效自撤诉之日起继续计算,但为防止权利人无足够时间行使权利,可规定"撤诉后6个月内时效不完成"。
- 霍海红
- 关键词:撤诉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