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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IFW09169)

作品数:3 被引量:5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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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义务
  • 2篇民主
  • 1篇义务观
  • 1篇义务体系
  • 1篇责任政府
  • 1篇责任政府建设
  • 1篇政府
  • 1篇政府建设
  • 1篇旨趣
  • 1篇社会团体
  • 1篇权利
  • 1篇权利主体
  • 1篇文化
  • 1篇协商
  • 1篇协商民主
  • 1篇协商民主制度
  • 1篇律文
  • 1篇民本
  • 1篇民本思想
  • 1篇民主制

机构

  • 3篇山东大学

作者

  • 3篇李春明
  • 1篇王慧燕

传媒

  • 2篇山东大学学报...
  • 1篇山东社会科学

年份

  • 1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11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传统文化中的“君民义务互负”思想及其对健全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借鉴与启示
2013年
传统文化中的"义务互负"思想,在公共利益维护、政府决策机制、政府与公众合作共事的关系准则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协商民主意蕴。但是,在"义务互负"思想中,个体参与主体的缺失、参与主体之间地位的不均衡,以及政治参与的非程序性等,也严重违反了协商民主的要求。当代中国的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应该吸收"义务互负"思想的有益成分,避免其缺陷。为此,要创造执政党、政府和公众之间双向支持的政治氛围,创造公众之间信任、尊重的社会氛围,完善公众有序参与的团体组织建设,加强符合协商民主要求的个体主体建设。
李春明王慧燕
关键词:协商民主社会团体
传统法律文化的君主义务观及其对责任政府建设的启示被引量:1
2012年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非常重视和强调君主对民众、对天下所负的义务。传统法律文化认为,君主是为"民"服务的,这是设立君主的最根本的目的,也是君主的最根本的义务。君主只有遵循天意和民意,尽自己的义务,民众才能服从君主管理,如果君主不尽义务,民众就可以重新选择君主、反抗暴政。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看来,君主对天下、对民众承担着系统的经济义务、政治义务和文化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使君主权力行使的规范化,但是也存在着严重的先天缺陷。我们应该吸收借鉴传统法律文化对君主义务设计的有益成分,摒弃其先天缺陷,为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我们必须强调义务在政府及公务人员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中居于核心的、根本的地位,树立义务本位的行政发展观,建立中国特色责任政府的义务履行体系,完善义务履行的监督评价体系,实现政府责任的法制化。
李春明王金祥
关键词:传统法律文化君主义务体系责任政府
传统民本思想的“间接民主”旨趣及其现代转换被引量:5
2011年
传统民本思想不仅与民主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而且还含有丰富的"间接民有"、"间接民享"、"间接民治"的间接民主旨趣。但是,传统民本思想所体现的间接民主旨趣,具有先天的局限,主要体现在:个体权利主体严重缺失、民众的机制性利益表达渠道十分欠缺、民众对君主监督制约机制虚置化。所以,我们需要实现对传统民本思想"间接民主"旨趣的现代转换。要实现从集体性权利主体向个体性权利主体的拓展;要完善外部输入机制,变民本思想"间接民主"旨趣的道德性提倡为制度性保障;加强权力监督机制建设,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
李春明
关键词:民本思想间接民主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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