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655篇“ 证明责任倒置“的相关文章
- 证明责任倒置的方法论问题——以善意取得的证明责任之争为例
- 2024年
- 严格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倒置是指法官对立法确定的证明责任分配方案的偏离。证明责任倒置在实体法上转移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的败诉风险,在程序法上重塑事实审的结构,与证明困境缓解存在本质区别。立法确定的证明责任分配可通过法律解释被发现,但是证明责任倒置逾越了规范的文义边界,在方法论上只能被理解为法律续造。因此,证明责任倒置的建议者需要证明现行法在证明责任分配上存在漏洞,并且这种漏洞无法通过证明困境缓解策略化解。然而,在我国,无论是学者还是司法解释起草者关于善意取得证明责任倒置的论述,都远远没有达到这种要求。澄清证明责任倒置的法律续造性质并明确其论证负担,旨在强调证明责任分配的规范性特征,捍卫民事实体法的安定性。
- 吴泽勇
- 关键词:证明责任倒置法律解释善意取得
- 论环境侵权诉讼中证明责任倒置的实现
- 2023年
- 在中国法语境中讨论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问题,出发点只能是证明责任倒置,而非因果关系推定。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定在理论上遭遇广泛批评,司法实践中也逐渐形成了“权利人证明关联性存在,污染者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的变异方案,但该方案缺乏理论依据,且无法清晰划分当事人的证明负担。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厘清因果关系要件的内涵,让“污染物到达”这一要素回归加害行为要件。由此形成的证明责任分配方案,不但完美匹配现行法的规范目的,也足以满足司法实践对于操作性和可预测性的需求。
- 吴泽勇
- 关键词: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民法典
- 证明责任倒置在医疗侵权诉讼中的适用被引量:4
- 2021年
- 前言证明责任分为主观证明责任与客观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又称为形式的证明责任,或者证据提出责任,是指当事人通过自己的活动对争议事实进行证明的一种责任,其目的是避免败诉。~1主观证明责任要回答的问题是"哪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具体的要证事实举证"。客观证明责任,又称为实质的证明责任、判定责任或判定之风险,其实质是如果当诉讼中的一项事实主张最终不能被证明时,也即在法官对该项事实主张存在或者不存在始终无法判定的条件下。
- 李博
- 关键词:主观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倒置医疗侵权诉讼
- 劳动争议证明责任倒置说之批判被引量:9
- 2017年
- 传统观念认为,我国劳动争议领域的证明责任分配实行的是证明责任倒置。这种倒置说在司法实务界具有广泛影响,而且在法律规范和法律理论层面似乎也不缺乏支持。但这种学说其实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前提"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之上,而且笼统地要求用人单位原则上承担证明责任也无法在个案中进行恰当分配。更为致命的是,诸多相关法条并不能为倒置说提供坚实的规范基础,而且证据偏在也绝非是实行倒置的充分理由。但如果抛弃倒置说而采用规范说,又可能在某些案件中无法恰当分配证明责任。更为合适的选择是采用修正规范说,并结合对实体法规范的解释,完全可以为劳动争议领域的证明责任问题提供恰当的解决方案。以上述分析为基础,也可以发现《劳动合同法》在立法技术上存在一定缺陷。对此应当修订相关法条,通过主文/但书的区分等方式恰当地表达证明责任分配。
- 袁中华
- 关键词:劳动争议
- 持有型经济犯罪证明责任倒置的正当性研究——以社会契约论为切入点
- 2017年
- 在人权保护愈来愈被重视的今天,无罪推定原则再一次被推到人们的视线里。无罪推定原则是分配证明责任的指导思想,从无罪推定原则中引申出来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控诉方举证原则,而证明责任倒置突破了这一原则,要求被告人在控方证明了初步事实的存在后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一般认为,无罪推定原则与社会契约论、人权理论密切相关,文章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出发,在无罪推定原则不断彰显的大背景下,论证了持有型经济犯罪证明责任倒置的正当性。
- 宋金雨
- 关键词:无罪推定社会契约论
- 环境污染侵权人证明责任倒置与转移辨析——以王莉诉重庆远上机械公司案为例
- 2016年
-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涉及证明责任倒置和证明责任转移问题。证明责任倒置所倒置的是客观证明责任,客观证明责任由法律预先分配。环境污染侵权中先由原告承担一定的证明因果关系存在的义务,再由被告来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仅仅是对于举证责任倒置的微调,以使被告承担的义务不至于过重,而非证明责任转移。证明责任转移的表述本身即欠妥,实际上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倒置与转移并存。
- 王绍远
- 关键词:环境污染侵权证明责任倒置
- 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反思与重构:立法、学理及判例被引量:26
- 2015年
- 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证明是解决环境侵权纠纷的核心。证明责任倒置适用于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证明受到普遍质疑。域外立法、学理及判例显示: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呈原告负担逐渐弱化,被告负担渐进强化路径;环境侵权领域因果关系证明主要采用因果关系推定而非证明责任倒置;损害对象的差异性,因果关系推定证明理论及证明标准亦有不同。我国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立法存在矫枉过正之嫌,与司法实践存在抵牾。针对环境损害对象(人身健康及财产)的差异性,以利益位阶理论为基础,统合因果关系推定各理论与不同层级证明标准,对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进行类型化规范设计。这种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证明模式设计更有利于环境侵权领域精致正义的实现。
- 张旭东
- 关键词:环境侵权证明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侵害对象
- 《侵权责任法》视野下证明责任倒置的适用被引量:1
- 2014年
- 2009年《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后,共同危险行为、医疗侵权、物件侵权3种情形是否适用证明责任倒置?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证明责任对象单一因果关系,属于减轻或免除其责任事由,因此,共同危险行为中不存在适用证明责任倒置问题。医疗侵权纠纷中,不能笼统地说《侵权责任法》第58条属于对医方过错的证明责任倒置,但《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关于医疗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定仍应适用。建筑物等设施倒塌、妨碍通行物、地下设施的物件侵权责任不适用证明责任倒置。
- 王国征
- 关键词:证明责任倒置侵权责任法
- 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研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都规定了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的原则,即加害人自始至终承担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这是我国绝大多数学着对于环境侵权案件因果关系证明的观点;更有一些学者...
- 徐扬
- 关键词: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推定证明责任倒置
- 文献传递
- 证明责任倒置探析
- 2013年
- 在实体法缺位时,面对新类型案件,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将要件事实真伪不明面临的败诉风险作出不同于原有规范所蕴涵的分配规则的方式分配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这便是证明责任倒置。实体法滞后、缺位,实质正义又呼吁不同于以往司法裁判方式,这是证明责任倒置得以产生的唯一空间。
- 李小秀
- 关键词:证明责任分配规范说证明责任倒置
相关作者
- 丁彩彩

- 作品数:10被引量:3H指数:1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 研究主题:《刑事诉讼法》 电子证据 证明责任倒置 回避对象 笔录
- 刘英明

- 作品数:14被引量:31H指数:3
- 供职机构:上海政法学院
- 研究主题:推定 证明责任倒置 博弈解释 举证时限 民事举证时限制度
- 陈刚

- 作品数:52被引量:1,091H指数:15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
- 研究主题:证明责任分配 法官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制度 全要素生产率
- 胡学军

- 作品数:56被引量:497H指数:14
- 供职机构:南昌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规范说 证明责任分配 民事诉讼 举证责任 举证妨碍
- 宋朝武

- 作品数:47被引量:554H指数:14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 研究主题: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 法院调解制度 仲裁制度 仲裁协议